我應該在香港保留哪些業務記錄?

你必須保存足夠的紀錄,這對確定你的應評稅利潤至關重要。業務記錄應自有關交易之日起保存至少七年。不遵守要求可能會被處以最高 100,000 港元的罰款。

為了確認您的計算,您的業務記錄必須包括:-

  • 收款及付款或收入及開支的帳簿
  • 核實賬簿條目所需的基本文件,例如憑證、銀行對賬單、發票、收據和其他相關文件。
  • 您的行業、職業或業務所收到和付款紀錄,以及收據或付款的支持細節。
  • 您企業的資產和負債的記錄。
  • 與您的企業資產和負債、債務人和債權人名單以及盤點資料。

請閱讀《保存業務紀錄須知》,了解有關特定業務的附加記錄和其他記錄的詳細信息。

關鍵要點

為了履行利得稅義務,您必須及時準備並向稅務局提交所有相關文件。

參考:

保存業務紀錄須知:https://www.ird.gov.hk/chi/pdf/c_51c_pam.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