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長者住宿照顧開支?

安老院舍開支是安老院所收取的費用。

如果所收取的費用已由綜合社會保障援助計劃津貼(綜援)全數支付,則納稅人無權因繳付長者住宿照顧開支而獲得稅額扣除。但是,只要滿足所有相關條件,他/她可以就其父母申請受撫養父母津貼,包括在課稅年度為父母的贍養費不少於 12,000 新元。

如果納稅人的父母在當年年滿 60 歲,納稅人有權就該課稅年度支付的安老院舍費用扣除規定的最高金額為 100,000 元。

參考: https://www.ird.gov.hk/chi/faq/erc.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