閣下可能會花費大量時間、精力及金錢來創建網頁上的內容。因此,閣下必須了解閣下擁有的權利,以防止他人抄襲閣下的網站,以及如何根據香港法律執行這些權利。
版權是甚麼?在甚麼情況下我會侵犯版權?
版權是原創作品的所有者擁有的合法財產權,它本質上是複製相關作品的專有權。
詳細而言,根據《版權條例》(第528章),閣下在香港有下列行為的權利:
· 複製作品
· 向公眾發行、出租或提供作品的副本
· 公開表演、展示或播放作品
· 廣播作品或將其包含在有線節目服務中;和
· 對作品進行改編或進行與改編相關的任何上述工作
因此,若一個人未經閣下許可的情況下,作出了上述與閣下的版權作品有關的任何行為,他們則侵犯了閣下的版權。
甚麼可以被版權保護?
《版權條例》(第528章)為在互聯網上提供的「版權作品」提供版權保護。「版權作品」包括以下對存在版權作品的任何描述:
· 原創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作品(例如書籍、電腦軟件、音樂作品、戲劇、素描、繪畫、雕塑等);
· 錄音、電影、廣播或有線節目; 和
· 已出版版本的排版安排(即文學、戲劇或音樂作品以及表演者的表演)。
限制及例外
與許多事情一樣,版權的有效期是有限的。一般而言,版權的有效期為作者創作者去世後的50年(根據作品類型有細微差異)。
有關不同類型版權作品的持續時間變化的更多資料,請參閱:https://www.ip.gov.hk/sc/duration-of-copyright.html
此外,該條例僅保護「整個作品」或作品的「重要部分」。然而,重點是質量而不是數量。例如,從歌曲中複製簡短但琅琅上口的樂句就是侵犯版權。
此外,按情況而言,在以下情況可能不會侵犯版權:
· 研究及私人學習和公平交易;
· 批評、評論及新聞報導;和
· 用於圖書館和學校的作品
我該如何獲得版權?
在香港,根據《版權條例》(第528章),版權是一項自動權利,每當原創作品以實物形式創作時便產生。因此,根據香港法律,為獲得其內容的版權保護,閣下毋須正式發出聲明,或在網站上進行註冊。「原創」用於描述獨立創作的作品,而不是從其他現有作品中複製。「實物形式」是指可以書寫體現、儲存和/或複製的任何形式。
作品的創作者通常是版權的第一位擁有人,例如一本書的作者是版權的第一位擁有人。然而,有一些例外狀況可以與閣下有關:
· 除非雙方有替代協議,否則僱主是僱員作品的第一位擁有人
· 委託作品的版權取決於作者與作品委託人之間的協議
版權轉讓
然而,如果閣下不是作品的創作者,並且不能滿足上述兩個例外,即僱主/僱員或作者/作品委託人的關係,則只有在存在版權「轉讓」的情況下,即版權從版權擁有人(「轉讓人」)轉讓到閣下(「受讓人」)。 這必須以書面形式簽署,而且由轉讓人或轉讓人的代表簽署。
需要轉讓版權嗎?閣下可查閱我們的版權轉讓協議模板,並根據閣下所需進行適當調整。
順帶一提,若閣下擁有授㩲,這與擁有版權不同,並且不會發生版權擁有權的轉移。 有關許可的更多資料,請參閱「授㩲與版權轉讓有甚麼分別?」的常見問題解答。
此外,多項國際版權公約在香港適用,即《保護文學和藝術作品伯爾尼公約》、《世界版權公約》、《保護錄音製品製作者禁止未經許可複制其錄音製品公約》、世界貿易組織 – 《與貿易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協定》和《世界知識產權組織表演和錄音製品條約》,閣下亦應在世界其他大多數地區受到保護。
我該如何阻止或防止他人抄襲我的網站?
版權告示
作為預防措施,閣下可能希望在網站上加入版權告示頁面。 版權是一項自動產生的權利,毋須正式註冊,但在閣下的網頁上需有一個明確的版權告示頁面,以阻止網頁造訪者抄襲網頁的內容,這將幫助閣下避免昂貴且耗時的法律問題和相關糾紛。
有關版權告示以及如何加入版權告示的更多資料,請參閱「我的電子商務網站應具有哪些政策或法律頁面?」的常見問題解答。
法律行動
如果有人從閣下擁有版權的網站上複製了內容,閣下可能首先希望聯繫涉嫌侵犯版權的人。 閣下可以通過發出停止和終止警告信來警告版權侵權者。如果他們不刪除或移除閣下的合法版權作品,閣下將對其採取法律行動。 閣下可能希望使用我們的停止和終止警告信模板,並根據閣下的需要進行定制。
若侵權者繼續進行侵權行為,閣下可以向對方採取法律行動以索償。以下兩種方式均可協助閣下維護版權:
- 民事賠償
作為版權擁有人,閣下可以對涉嫌侵犯版權的人採取民事法律行動。 閣下可以尋求任何和所有必要的賠償:例如防止進一步侵權的禁制令、交付侵權物品的命令、披露有關侵權物品的供應和/或交易的資料,以及損害賠償和費用等。
- 刑事制裁
在某些情況下,海關會負責處理侵犯版權的刑事案件。侵犯版權的刑事處罰是罰款和監禁。
重點摘要
- 根據香港法律,閣下網站上的版權作品自動擁有版權,毋須正式註冊。
- 為了防止任何侵犯版權行為的發生,閣下可能希望在網站上添加一個版權告示頁面。
- 若閣下發現有人未經許可便抄襲閣下網站的內容,可以先向他們發送停止和終止警告信。如果前者沒有產生令人滿意的結果,閣下則可續而對他們採取法律行動。
參考資料:
-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知識產權署 – 「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版權保護」: https://www.ipd.gov.hk/chi/pub_press/publications/hk.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