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宗案件情況各有差異,並沒有兩宗案件完全一樣。因此,要估算一宗成功申索的案件會取得多少賠償金是很困難的。閣下應諮詢律師的意見,仔細了解如何整理及提出申索賠償。
常見的考慮要素
一般情況下,就人身傷害提出的申索案件,法庭在計算賠償額時會考慮多個因素:
- 意外後有關損害所引致的財務開支,以及將來的財務開支
- 意外造成的痛苦及受苦
- 審訊期間的收入損失
- 受害人因意外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 訟費
賠償的主要目的,是要以金錢彌補申索人(即提出申索的人士)如沒有遇到意外可享受的一切。
涉及非致命意外的申索
對於涉及非致命意外的申索,計算索賠金額時通常包括的損害賠償包括:
- 因痛楚、受苦和失去生活樂趣的損害賠償
- 收入損失
- 其他專項損失賠償
- 以上述賠償計算的利息
- 申索人的訟費
涉及致命意外的申索
對於涉及致命意外的申索,計算索賠金額時通常包括的損害賠償包括:
- 喪親悲痛補償 (截至 2021 年 5 月為 $231,000)
- 殮葬費用
- 財富積累的損失
- 受養人(如有)失去依靠的損失
- 喪失服務
- 其他專項賠償(雜項開支)
- 以上述賠償計算的利息
- 申索人的訟費
在計算出您擬申索的金額後,如果金額為 $75,000 或以下,則應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展開訴訟。如果金額高於 $75,000 但不超過 $300 萬,則應在區域法院展開訴訟。如金額為 $300 萬或以上,案件則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展開。
我可以為我的人身傷害索賠獲得法律援助嗎?
由於人身傷害申索涉及一般人不易掌握的醫療及法律事宜,因此普羅市民在索償時,可能會遇到困難。在香港,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受到《基本法》第三十五條保障。律師通常會就這些案件提供意見,若閣下負擔不起聘請律師的費用,閣下可考慮向法律援助署申請法律援助。署方將根據資產審查(財務資源)以及案情審查(是否具充分理據提出訴訟)批出援助。提供法律援助的目的是確保每個人都有平等獲得公義的機會,並且人們不會僅僅因為缺錢而被剝奪獲得公義的機會。
普通法律援助計劃資格限額為$420,400,而法律援助輔助計劃的限額為$2,102,000(2021年數字)。
法律援助主要適用於在區域法院、原訴法庭、上訴法庭及終審法院審理的案件。此外,亦適用於裁判法院聆訊的交付審判程序。若閣下的財務資源符合法定規定,而案情又具合理理據提出訴訟或抗辯,便可獲法律援助。有關更多申請法律援助的詳情,請參考https://www.lad.gov.hk/chi/las/las.html 或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government/legal/advice/advice.htm 。
重點扼要
- 就人身傷害提出的申索案件,法庭在計算賠償額時會考慮多個因素,包括因損害所致的財務開支、意外造成的痛楚及受苦,以及申索人的訟費。
- 涉及非致命和致命意外的申索的計算基準不同。
- 閣下開始人身傷害訴訟的法院將取決於預計的索賠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