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是指一種涉及兩方的關係:代理人和主事人。 主事人可以是個人,也可以是公司。 在代理關係中,代理人被授予代表主事人行事的權力。 這包括代理人在主事人和第三方間建立具有約束力的合同關係的能力。
因此,例如,如果閣下繼續通過代理人銷售商品,閣下(主事人)根據閣下的代理人代表簽訂的這些合同承擔責任,並且閣下可能會因此而被起訴。
當代理人在其主事人與第三方間建立合同關係時,代理人不是合同的一方。 因此,他們不為第三方履行其中規定的任何義務負責。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代理人超出其權限範圍行事,他們則可能有責任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代理人對主事人有甚麼責任?
在代理關係中,代理人對其主事人負有許多職責:
1) 以主事人的最佳利益行事的義務
本質上,這是對代理人施加的義務,因此當代理人代表主事人行事時,代理人必須以主事人的最佳利益行事。
在商業環境中,這意味着著如果代理人為其主事人商討協議,代理人必須利用他們的技能和知識為主事人獲得最有利的條件。
2) 避免利益衝突的責任
實際上,這即除非代理人向雙方委託人披露利益衝突並獲得雙方同意,如果另一主事人的利益與前主事人發生衝突或可能發生衝突,代理人則不應為另一主事人行事。
3) 不賺取任何秘密利潤的義務
未經主事人同意,代理人不得在代理過程中牟利或獲取任何利益。
4) 保密義務
代理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關主事人的任何資料。
5) 以謹慎及技巧行事的責任
代理人根據代理關係履行職責時必須以謹慎及技巧行事。
6) 交代作為代理人期間謀取秘密利益的責任
代理人將為主事人收到的任何財產的受託人。
7) 不可轉託他人的責任
這項職責要求代理人不得將主事人授予他們的權力委託給其他人。
8) 按主事人指示行事的責任
代理人有義務遵守其主事人的合理和合法的指示。
代理人對主事人有甚麼權利?
在代理關係中,代理人對其主事人享有多項權利。 一些關鍵權利包括:
1) 獲得酬金的權利
一般情況下,只有在代理合同規定代理人有權獲得報酬的情況下,才能支付該報酬。
在商業社會裏,若代理人提供的服務為主事人接納,即使協議內沒有明訂的酬金條款,協議一般會被視為包括有隱含條款容許代理人就其提供的服務享有合理酬金。
2) 獲得補償或賠償的權利
代理人通常有權就其履行對主事人的責任所支付的所有費用,或所蒙受的所有損失及承擔的責任,獲得主事人的補償。
代理人通常有權就其履行對主事人的責任所支付的所有費用,或所蒙受的所有損失及承擔的責任,獲得主事人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