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員工聲稱他們在工作間受到歧視,他們可能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檢查公司的政策是否保護他們免受歧視行為。然後,他們可以向對歧視行為負責的個人投訴。如果投訴與工作有關,他們也可以向貴公司的管理團隊投訴或尋求工會或員工協會的幫助。
如果您的員工沒有收到任何正面答覆,他們會怎麼做?
在向歧視者或貴公司的管理團隊投訴後,如果您的員工沒有得到任何正面答覆,他們可以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投訴。另一種選擇是在區域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您的員工因作為證人或為提出投訴的同事或朋友提供信息而受到歧視或虐待,他們也可以向貴公司的管理團隊或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使人受害”的投訴。
一旦您知道您的員工就工作間歧視提出指控,最好盡快就投訴進行記錄。這將確保您不會忘記細節,並且一切都被正確和徹底地記錄下來。
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投訴
如果您的員工希望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投訴,他們可能會通過填寫網上投訴表格、發送傳真至 2106 2324 或郵寄至或親自前往香港黃竹坑香業道 41 號 16 樓作出投訴。向委員會提出投訴是有時間限制的 — 從事件發生之日起 12 個月內。
在您員工的投訴中,必須提供以下資訊:
- 歧視行為的詳情和日期
- 您員工的個人資訊(即他們的姓名和聯繫資訊):一些關於他們自己的額外資訊也可能是必要的,例如他們的殘疾性質(對於殘疾歧視投訴)、他們的性別或懷孕狀態(對於性別歧視投訴)、他們的種族(對於種族歧視投訴)或他們的婚姻狀況和子女數量(對於家庭狀況歧視投訴)。
- 歧視者或答辯人的姓名和聯繫資訊:歧視者或答辯人可以是個人或公司。
- 所有支持其申索的資訊
- 他們因歧視行為而遭受的任何情緒困擾或損害的所有細節
- 與任何證人相關的所有資訊:這些資訊可能包括證人的姓名和聯繫資訊以及他們所見證的內容。
平等機會委員會收到您員工的投訴後,將調查他們的投訴並決定其是否有實質理由。如果投訴有實質理由,委員會可以將案件進行調解或決定開始法律程序。但是,如果投訴沒有實質理由,委員會將終止該案件。
開始法律程序
可是,如果您的僱員不想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提出投訴,他們可以向勞資審裁處或區域法院提起法律訴訟。這樣做也有時間限制 — 自事件發生之日起 24 個月內。勞資審裁處提供了一種非正式、快捷和便宜的方式來解決僱主和僱員之間的金錢糾紛。然而,勞資審裁處只處理超過 $8,000 港元的申索案件。而且,當事人不能有任何法律代表,必須自己辦案。因此,如果您的員工希望有法律代表,他們可以改為在區域法院啟動法律程序。
關鍵要點
- 如果您的員工聲稱他們在工作間受到歧視,他們可以投訴您或您的公司。
- 至少有四種投訴方式:
- 向歧視舉動或行為的責任者投訴;
- 向貴公司的管理團隊投訴;
- 向平等機會委員會投訴;或者
- 向勞資審裁處或區域法院提起法律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