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僱用學生嗎?我需要給他們最低工資嗎?

閣下可以僱用學生,且不需向學生支付最低工資。

學生僱員未必受《最低工資條例》保護。學生必須是正接受全日制教育的香港居民,才可以成為學生僱員。

有兩種類的學生僱員,包括工作經驗實習生和學生實習生。主要分別在於,前者要求實習由其教育機構安排或認可,並構成其課程的必修或選修部分,而後者則不需。

實習開始前,僱主和實習生應簽署實習僱傭合約。此外,學生員工必須完成學生身份確認。如果他們是有工作經驗的實習生,還必須完成法定聲明。僱主應保留檔案副本以備記錄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