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傭員工時,我需要填寫稅務表格嗎?

需要。在僱用一名僱員的3個月內,如閣下預計該僱員可能須繳付薪俸稅,便須填寫IR56E表格以通知稅務局。閣下亦應提交IR56B或IR56M表格,以呈報員工的薪酬。

僱用新員工

在僱傭員工時,您需要保留該員工的以下記錄:

(a) 個人資料(姓名、地址、香港身分證號碼或護照號碼及發證地點、婚姻狀況)

(b) 受僱性質(全職或兼職)

(c) 受僱職位(例如:營業經理、營業員、工人、公司內部律師、會計、董事)

(d) 以現金或其他方式支付的薪酬款額(不論以港幣、外幣或在本港以外地方支付)

(e) 非現金和其他附帶利益(例如 : 宿舍、度假旅程利益、股份獎賞、股份認購權)

(f) 僱員和僱主支付強積金計劃(或類同計劃)的供款

(g) 僱傭合約及其後的修訂條款

(h) 受僱期間

IR56E表格須於受僱之日起3個月內填妥,並送交稅務局。否則僱主可能會被罰款1萬元。

報告薪酬

僱主需要為每位僱員填寫IR56B(即僱主的薪酬及退休金報税表)。你需要在表格內填寫僱員的個人資料及薪金詳情,並在接獲稅務局通知遞交表格後1個月內交回表格。

香港大部分入息項目在香港均須繳稅,除了在《稅務條例》豁免的補償項目、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及陪審團費外。

自僱人士

如果閣下的員工不屬於僱員性質,而是顧問、代理人、經紀人、自由工作者、藝人、運動員或作家等,而閣下付其年薪超過$25000,閣下便應提交表格IR56M

關鍵要點

  • 僱主僱用新僱員時,須向稅務局填寫IR56B及IR56E。
  • 僱主可能要為年薪超過$25,000的自僱人士作出IR56M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