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麼是債權融資?債權融資的常見類型有哪些?

本地初創企業可以透過「債權融資」的方式為公司籌集資金。「債權融資」指企業以舉債的方式進行融資。對於新興企業來說,此融資方式可以讓公司籌集足夠資金的同時,亦可以保有對公司一定的控制權;而對於需要大量資金以快速實現業務增長的中小企而言,債權融資通常已經能提供足夠資金。

本問答環節旨在闡述香港債務融資的常見類型,以便你為自己的業務選擇最合適的融資方式:

1. 來自家人及朋友的貸款

朋友及家人通常是許多新興企業的融資來源首選。這種貸款的好處包括免利息且容易獲得。但公司必須先仔細評估向家人和朋友借貸的風險,因為如果情況惡化,將不利雙方關係。

2. 貸款

初創企業可以向銀行或合資格放債人申請貸款。放債人通常會先評估公司的財政狀況並按情況發放貸款。銀行可以透過以下幾種方式向企業發放貸款:

  • 分期貸款:這是香港最常見的貸款類型。如果公司成功向銀行申請,銀行將一次性發放貸款。公司必須定期(每月或每年)向銀行還款,直至貸款全額償還。

定期貸款和中小企貸款是分期貸款的例子。請參考我們的「關於中小企企業,我需要了解甚麼?」指南以了解更多。

  • 循環貸款:就循環貸款而言,銀行不會一次性發放貸款,但會給予公司一個透支限額,公司可以在限額內隨時動用貸款;與分期貸款不同,已償還的金額將再次可供提取。
  • 融資現金流:融資現金流是一種用於公司日常營運的無抵押貸款。貸款通常用於購買庫存、支付租金及工資,並以公司的現金流償還貸款。

銀行在制定融資現金流的條款時,並不會對企業進行全面的信用分析,而只會評估企業產生現金流的能力。

在香港,向非銀行的金融機構借貸受《放債條例》規管,而銀行貸款則受《銀行營運守則》規管。 這兩項法規均規定了放債人應如何營運其業務。

當公司決定透過貸款籌集資金時,需要簽訂貸款協議。作為借貸人和放債人之間的合同,書面貸款協議具法律約束力,並將規定以下內容:

請查看我們的商業貸款協議範本以了解更多。請注意,申請擔保貸款時或需要額外的證明文件。

3. 債券

另一種債務融資方式是發行有擔保債券(bond)/ 無擔保債券(debenture)。

有擔保債券(bond)充當投資者與公司之間的貸款。借貸方寫下無條件承諾,在特定的條款下,在預定的未來日期向投資者支付一定數額的資金;無擔保債券(debenture)則用於為特定項目和業務擴張籌集資金,並通常僅根據公司的聲譽和信用記錄作為發行根據。

公司禁止向公眾發布認購其發行的債券的廣告和邀請,除非:

–   符合《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的招股章程規定; 和

–   它已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SFO)授權。

公司可以通過私募籌集資金;與公眾發行相比,這種集資方式受的規管更少。私募是指要約內容:

•   不超過 50 人

•   總代價不超過港幣5,000,000

•   最低認購本金不少於港幣500,000

「私募」必須包含符合《公司條例》規定的適當警告。此外,私募中亦不應包含有關要約的廣告和新聞稿;每份要約文件應單獨發送給特定的受約人,並明確說明它不是對公眾的要約。

以下是發行債券所需的一些主要文件:

  1. 條款清單:這應作為公司與投資者之間協議主要條款的摘要。
  2. 發行文件:這是一份披露文件,為投資者提供有關公司的所有重要信息,以便他們做出知情決定。
  3. 認購協議:這是公司與投資者之間的協議,其中列出了債券的主要條款(例如還款條款、陳述和保證)。
  4. 契約:這用於賦予債券持有人在公司未能償還的情況下對公司進行強制執行的權利。

債券與貸款的比較

請參閱下表有關債券及貸款的比較:

 債券貸款
利率相對較低相對較高(除非公司有另外提供擔保)
來源於債券市場發售通常由銀行發放
所有權通常由政府或公司發行企業或個人均可借貸
利率類型固定、可變甚至無利息固定或可變利率
可交易性於債券市場發售及認購;價格波動由銀行所持
例子通脹掛鈎債券(ibond)及企業債券等分期貸款、融資現金流等

4. 可轉換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一種短期債務,可在未來一輪融資中轉換為股權。根據借貸方的酌情決定,可轉換債券可以轉換為發行人的股份。借貸方將獲得公司的股權(equity),而不是如普通貸款般獲得本金加利息。

請查看我們「甚麼是可轉換債券」的問答環節以獲取更多資訊。

5. 商務信用卡

商務信用卡通常發行予公司代表(如指定僱員),以授權他們收取相關的商業費用。商務信用卡通常會發給規模較大及成熟的企業。僱員應嚴格遵守公司有關如何使用信用卡的守則。

使用商務信用卡有以下幾項好處:

  • 使用商務信用卡使企業更容易管理支出
  • 僱員為公司預付後無需等待報銷
  • 企業可以獲得不同獎勵,如飛行里數或優惠券

商務信用卡由銀行發行,故受《銀行營運守則》規管。公司應仔細閱讀有關信用卡協議的條款細則,其中應包括以下內容:

  • 是否有超逾信用限額授信安排(over-the-limit facility)
  • 收費
  • 收取的利息
  • 公司其他帳戶的抵銷權

還請注意,公司通常不是持卡人,而是對使用信用卡的義務全權負責的一方。

6. P2P網絡借貸

P2P網絡借貸容許企業直接向公眾獲得貸款,而無需金融機構作為中間人。P2P網絡借貸平台直接將借貸方於投資者聯繫,並同時設定貸款利率及條款細則。儘管這種借貸方式缺乏明確的監管制度,一些平台已經在香港營運。

根據營運模式的不同,平台有機會涉及證券交易或就交易提供諮詢。在這種情況下,平台需先申請許可證並受證監會的投資要約規管。涉及放債的平台亦可能受《放債條例》的約束,並可能需要事先獲取放債牌照。

放債牌照的規定

在香港,申請放債牌照有多項條件,包括:

  • 放債業務的代表必須為「適當人選」,並在放債方面具有一定的知識、資格及經驗
  • 營運場所適合放債用途
  • 授予牌照與公共利益不存在衝突

重點摘要

  • 市場上有多種債務融資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來自家人和朋友的貸款、銀行貸款、債券、債券、可轉換債券、公司信用卡和點對點 (P2P) 貸款。
  • 儘管貸款及債券之間有不少相同之處,但仍需注意兩者的差異。
  • 不同的債務融資方式受制於不同的法律,對所需的法律文件亦有不同要求,雙方在起草協議時應仔細遵守相關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