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怎樣才能為我的發明申請專利?

在香港,受《專利條例》(第 514 章)規管的專利有兩類:

  1. 標準專利: 它為發明提供最多20年的保護(從申請的申請日算起)。
  2. 短期專利: 它為發明提供最多 8 年的保護(從申請的申請日算起)。

申請專利

如果閣下想為閣下的發明申請專利,閣下需要向知識產權署的專利註冊處提交申請。雖然閣下可能已經在其他國家或中國地區申請了專利,但閣下不會自動在香港獲得專利保護。 要提交閣下的專利申請,閣下應該將其發送到以下地址:

專利註冊處

知識產權署

香港灣仔

皇后大道東213號

胡忠大廈24樓

申請標準專利

在香港,閣下可以申請兩種不同類型的標準專利。

第一類是原授標準專利(O)。 它受制於:

  1. 形式審查:處長會審查該項申請是否符合有關的形式規定(即該項申請是否包含《專利條例》(第 514 章)規定的必要支持資料和文件)。
  2. 實質審查: 閣下需要在提交日期或最早的優先權日期(如適用)起計的三年內,向處長提出對閣下的原授標準專利 (O) 申請進行實質審查。否則,閣下的申請將被視為撤回。當處長進行實質審查時,他們會檢查閣下的申請是否滿足所有審查規定,包括申請發明的可享專利性。

對於一項原授標準專利申請,整個審查程序由提交申請至批予專利預計一般需時至少兩至三年,但是如果閣下儘快提出及早發表申請的請求及迅速回應審查的行動,則可以縮短審查時間。

第二種類型是轉錄標準專利(R)申請。它通常基於三個專利局(即指定專利局)中先批予的相應專利:

要申請原授標準專利,閣下需要採取兩個步驟:

  1. 第一階段: 三個指定專利當局之一提出的申請發表後的六個月內,閣下向專利註冊處提交記錄請求; 和
  2. 第二階段: 閣下必須在香港發表記錄請求或指定專利當局批予指定中國、英國或歐洲(英國)專利後6個月內,在香港提交註冊與批予請求。

當閣下提交轉錄標準專利 (R) 申請時,可以使用英文或中文。閣下也可以在網上提交或親自提交給專利註冊處。如果閣下在香港申請轉錄標準專利(註冊商標),只要申請時賴以為據的指定專利申請所享有者與原授標準專利相同,閣下將享有優先權利。

在閣下提交轉錄標準專利(R) 申請後,閣下的註冊與批予請求將接受形式審查。如果支持閣下申請的所有資料和文件均符合規定的授予要求,在閣下申請註冊與批予請求後,處長通常只需大約三個月即可註冊和授予轉錄標準專利 (R)。 然後,處長將發表閣下專利的詳情,並在香港知識產權公報上刊登閣下批予的專利。

申請短期專利

在香港,短期專利的批予是基於其中一個國際查檢主管當局或其中一個指定專利當局所製備的查檢報告。

然後,閣下應該在香港提交批予請求,以及輔以所需的文件和資料,以支持來閣下短期專利的申請。在香港提出短期專利申請沒有時間限制,但是如果閣下想在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國家或《巴黎公約》國首次申請中具有優先權利,閣下需要在該申請後的 12 個月內在香港提出此類申請。此外,如果閣下的發明已經被披露,並且閣下聲稱該披露不會損害閣下的發明的新穎性,閣下應該在六個月內提出短期專利的申請(《專利條例》(第 514 章)第 109 條)。

誰可以申請專利?

只要閣下是相關發明的擁有人,就可以申請專利,但是如果閣下想在香港申請標準專利,而閣下不是指定專利申請中指名的申請人,閣下需要提供一份陳述和必要的支持文件(例如一份轉讓文件)。

語文

由於香港的官方語言是英文和中文,閣下可以用英文或中文提交專利申請,因為申請表格有兩種語言版本。例如,如果閣下用英語申請,知識產權部門將以英文發信給閣下,該專利申請或其後批予的專利所進行的任何法律程序也將使用英語。

儘管如此,閣下在申請書中提供的某些資料必須以兩種語言顯示,即閣下的發明名稱和摘要。如何申請人或發明人的姓名並非採用羅馬字母或中文字,便須就該姓名提供以羅馬字母的音譯。

根據《專利合作條約》 (PCT) 提出國際申請

如果閣下在國際途徑根據條約提出的專利申請中指定中國,閣下也可以在香港獲得轉錄標準專利或短期專利的保護。閣下可以向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局國家知識產權局提出申請。一旦閣下的申請進入中國國家階段,閣下就可以在香港申請標準專利或短期專利。

檢索發表的專利申請或已獲批予的專利資料

如欲查詢香港發表的專利申請或已獲批予的專利資料,可使用知識產權署的網上檢索系統 https://esearch.ipd.gov.hk/nis-pos-view/#/

重點摘要

  • 如果閣下想在香港為閣下的發明申請專利,閣下需要向知識產權署的專利註冊處提交申請。
  • 在香港申請標準專利和短期專利的步驟段是不同的。
  • 如果閣下是相關發明的擁有人,則可以申請專利。

參考資料:

  1. 知識產權署 – 「怎樣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申請批予專利 ?」: https://www.ipd.gov.hk/chi/intellectual_property/patents/how_to_apply.htm 
  2.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 「在香港申請標準專利」: https://www.ip.gov.hk/tc/applying-standard-pa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