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特許和版權轉讓在幾個方面有所不同:
版權特許 | 版權轉讓 | |
定義 | 版權持有人(「特許發出人」)可以向公眾中的任何人或所有人(「特許持有人」)授予額外版權許可的特許。 | 版權持有人(「轉讓人」)將其版權擁有權轉讓給另一個人或組織(「受讓人」)。 |
版權擁有權的轉讓 | 它不會將版權擁有權從版權持有人轉移給另一個人。 | 它將版權擁有權從版權持有人轉移給另一個人。 |
如何使其有效? | 特許必須為書面形式,並由版權擁有者或代表版權持有人簽署。閣下可以在此找到版權特許的模板。 | 轉讓還必須為書面形式,並由版權持有人或版權持有人的代表簽署。閣下可以在此找到版權轉讓的模板。 |
享有的法律權利 | 特許持有人有權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與作品有關的某些行為,例如: 製作作品的副本或在市場上分發作品的副本。 | 受讓人擁有與作品版權相關的所有權利。 |
享有的法律補救的權利 | 除非特許持有人與版權擁有人成為共同原告人或共同被告人,否則他/她無權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人。 | 受讓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專用受讓人起訴侵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