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特許和版權轉讓有什麼分別?

版權特許和版權轉讓在幾個方面有所不同:

版權特許版權轉讓
定義版權持有人(「特許發出人」)可以向公眾中的任何人或所有人(「特許持有人」)授予額外版權許可的特許。版權持有人(「轉讓人」)將其版權擁有權轉讓給另一個人或組織(「受讓人」)。
版權擁有權的轉讓它不會將版權擁有權從版權持有人轉移給另一個人。它將版權擁有權從版權持有人轉移給另一個人。
如何使其有效?特許必須為書面形式,並由版權擁有者或代表版權持有人簽署。閣下可以在此找到版權特許的模板。 轉讓還必須為書面形式,並由版權持有人或版權持有人的代表簽署。閣下可以在此找到版權轉讓的模板。 
享有的法律權利特許持有人有權在約定的時間內進行與作品有關的某些行為,例如: 製作作品的副本或在市場上分發作品的副本。受讓人擁有與作品版權相關的所有權利。
享有的法律補救的權利除非特許持有人與版權擁有人成為共同原告人或共同被告人,否則他/她無權以自己的名義起訴侵權人。受讓人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作為專用受讓人起訴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