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漏或遲蓋文件的後果是什麼?

如果相關文件沒有蓋章,房東和租客都將承擔由稅務局印花稅署署長提起的民事訴訟。如果租賃協議沒有在印花稅之前或之內加蓋印花稅,土地註冊處署長會在印花稅繳付時處以罰款。罰款金額將取決於延誤的時間長短。

逾期時間罰款款額
1個月內印花稅款額的2倍
超過1個月但不超過2個月印花稅款額的4倍
在其他情況下印花稅款額的10倍

可依個案個別情況申請減免刑罰,申請表格見:https://www.ird.gov.hk/eng/pdf/irsd127.pdf

事實上,在您的租賃協議上蓋章非常重要。 只可向土地註冊處遞交加蓋印花的租約進行登記。 由於法院不接受無蓋章的租賃協議作為證據,因此在違反租賃協議的情況下,法院將無法強制執行無蓋章的租賃協議。

​​參考:

逾期加蓋印花及未有為文件加蓋印花: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taxes/stamp/late_stamping.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