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告示是放置在作品上的聲明(例如在網站上),目的是告知公眾閣下是作品的擁有者,未經閣下的許可不得使用該作品。
版權告示由三個部分組成,通常以一個連續聲明的形式出現:
- 「版權」一詞或版權符號「©」
- 作品首次發表的年份; 和
- 版權擁有者的姓名。
例子: © 2021 XYZ 公司
閣下可以遵循此結構作為指引:
「© [作品首次發表的年份] [版權擁有者的姓名]」
然而,閣下不必在閣下的作品上放置版權告示也可享受版權保護,因為版權毋須在香港註冊或辦理任何其他手續。如果閣下未能展示版權告示,閣下將不會承擔任何法律後果。
儘管如此,閣下仍然有充分理由在閣下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上放置版權聲明。它們有助告知其他人誰是版權擁有者,以及作品首次發佈的時間。在侵犯版權的情況下,它有助證明其他人知道閣下擁有作品的版權,而這是在侵權訴訟中要求損害賠償必要的條件。
重點摘要
- 版權告示是放置在作品的副本或錄音帶上的聲明,目的是告知公眾版權擁有者聲稱他/她擁有該作品的擁有權。
雖然閣下毋須在作品上放置版權告示也可在香港享有版權保護,但閣下仍有充分的理由在閣下受版權保護的作品上放置版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