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開始一項新業務可能既有趣又令人興奮,但最大的缺點是閣下必須從頭開始。這就是有些人選擇收購購買現有的和已建立的企業的原因。
這意味着閣下不是從頭開始建立一個全新的業務,而是跳過所有初步步驟,例如註冊閣下的業務和提出閣下自己的商業計劃/想法。閣下將付費收購或接管已在運作中的業務。
如果是註冊公司,這將會以收購公司的所有股份的形式收購現有業務。閣下將承擔該公司的義務、責任和現有合約。
或者,如果閣下只想購買公司下的某些業務或獨資/合夥模式下的業務,閣下可以選擇收購哪些負債和資產,而不是收購股票。這將是業務轉讓,而不會轉讓與任何控股公司有關的股份。
這是一個複雜的過程,包括進行盡職審查以核實財務資料、找出所涉及的風險、簽署保密協議、諒解備忘錄、買賣協議等。因此,如果閣下打算收購現有業務,閣下應該尋求法律建議,尤其如果該業務歸一間公司所有。
購買現有企業的好處和壞處是甚麼?
好處 | 壞處 |
產品/服務已經進入市場,成功機率更高 | 產品/服務可能需要顯著改進,這會增加成本 |
已經有一個品牌被建立和追隨,所以客戶群有保障 | 鑑於品牌已建立,將業務轉向不同的方向可能會更加困難 |
減少啟動時間,讓閣下有更多時間專注於發展業務而非建立業務 (例如不必合併自己的業務) | 收購另一間企業的初始成本通常需要大量費用。此外,律師和會計師的費用可能會變得昂貴 |
更容易從香港銀行獲得未來融資,如銀行貸款等 | 公司可能有更多來自它們以前的債務和負債 |
收購企業時,我必須遵守任何規定嗎?
是的,收購企業的交易,無論是法團還是私人企業,均受《業務轉讓(債權人保障)條例》(第49章)規管。收購企業時,除非根據條例遵循某些程序,否則閣下作為買方將承擔所有與經營企業相關的義務和債務,例如一項程序為在業務轉讓前不超過4個月,便要在政府《憲報》刊登轉讓業務通告(且不少於轉讓生效前的1個月)。
根據該條例,以下是一些需要牢記的重要事項:
- 業務轉讓後,收購業務的人將承擔所有義務和債務的責任,這包括與賣方的業務運營相關的任何稅務責任。
- 這意味著如果企業有任何未償還的債權人,他們可以要求新買家在購買企業之前償還賣方的債務
- 可是,該條例第 4 條規定,如果買方在政府《憲報》上刊登發出轉讓通知,買方將不會承擔賣方的義務和債務責任
- 在業務轉讓後,閣下必須在收購業務日期前不超過 4 個月,收購業務完成前不少於 1 個月發出轉讓業務通告。轉讓業務通告將在政府《憲報》公佈後1個月完成。
- 該條例主要保護參與業務的債權人和買方,所以買方應利用條例中賦予他們的保護,以在未來感到更安全並避免意料之外的責任。
重點摘要
- 除了自己創業,閣下還可以選擇購買現有的企業
- 這樣做有多個優勢,例如建立品牌和消費者羣,但閣下也應該考慮缺點
- 擁有權的轉移受《業務轉移(保護債權人)條例》(第 49 章)規管。